春天花園小區22棟住宅樓 華商報記者 湯繼穎 攝
  華商報訊(記者張莉)一個小區里有好幾家物業在管,而且各收各的物業費,收費標準還不一樣,長安區春天花園小區的一些業主很是不解:為什麼一個小區會有這麼多家物業呢?
  有的一棟樓就一個物業辦
  “有的樓物業費每平方米收一塊多,有的收幾毛,都是一個小區,物業費標準不一樣,物業辦也有好幾家。”昨日,長安區春天花園小區一位業主反映,她所在的樓是幾個業主自己在管,沒正式物業公司,交電梯費、物業費、垃圾費都是到一個業主家裡去交,開的收款收據上面寫的是“長安區春天花園服務部”。對此,她表示擔心,這幾個業主並不是專業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,電梯維保、治安、保潔都是自己管,都不知道聘請的是不是有資質的專業人員。
  昨日下午,在該小區里,華商報記者向幾名業主打聽物業辦在哪兒,有業主說:“有好幾個物業呢,找哪個?”也有業主說:“這幾個樓上都有自己的物業。”11號樓的一位業主說,他們買水買電都在自己樓上的物業辦理。走進這棟樓,門口就設有門房,一位老師傅詢問記者的身份,得知不是住戶就進行驅趕,表示“隨便讓人進來會被領導批評”。
  在該小區6B號樓一層一進門處,也設有門房,門上貼著“物業值班室”,並公告“物業辦公室已搬本棟樓2105室”。但是當華商報記者來到2105室,一位工作人員匆匆離開,並將門鎖住。
  該小區9號樓也是物業自治,有業主說,交物業費在4單元三層,但是業主幫忙按單元門口的呼叫器並沒有人開門。
  小區開發商多導致物業多
  該小區9號樓負責物業管理的趙師傅說,小區有22棟樓,好幾家物業在管。他們這棟樓有5個單元,280多戶,物業管理工作是開發商移交下來的,目前是4名業主自己管理,物業費按每月每平方米0.7元收取,聘請了保潔員、水電工和收費員。說起小區為什麼有多個物業在管,他說,這個小區樓盤多,開發商也多,後期工程完善不了,還有一些遺留問題。
  小區6B號樓物業辦的負責人石女士說,小區這麼多的樓是由好幾個開發商建的,交房時間有先有後,他們這棟樓2010年入住,由於當時其他樓有的還沒交房,那時就有一個物業公司代管這棟樓的物業,但是今年10月1日這個物業公司合同到期不再續約,就由開發商公司暫時自己代管。目前核算下來物業費按每月每平方米0.9元收取,雇用了兩名保潔、一名保安、一名水電工、一名收費員。小區里有一個大的物業公司“西安新領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”,開發商計劃將該棟樓的物業交由該物業公司接管,不過目前達不到接管條件,物業公司不願意接收,主要就是樓內部分設施老舊,需要安裝監控攝像頭,地面、電梯門口瓷片也有損壞等,他們也在逐步維修,滿足接管條件後將移交。
  在該小區“西安新領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”的收費處,牆上懸掛著西安市物價部門監製的價格公示牌,上面顯示住宅的物業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.2元,核批標準為1.1元。物業辦一位負責人介紹,該小區22棟樓,4000多戶,她知道的有五六家開發商。目前,該公司接管的有16棟樓,其餘的6棟樓,一棟樓是單位的公寓,物業自管,還有5棟樓有的是業主自治,有的是開發商代管。
  職能部門稱將逐步轉由一個物業公司接管
  據瞭解,2011年就有媒體報道,長安區春天花園小區是由長安區政府牽頭的商品房項目,2005年開始建設,由7個開發商聯合開發。
  昨日上午,長安區房管局物業科一名工作人員介紹,該小區是長安區政府牽頭的項目,涉及開發商較多,交房時間有先有後,才造成多個物業代管的情況,不過目前相關部門都在積極協調,將逐步由西安新領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部接管。
  (原標題:一個小區22棟樓 幾家“物業”各管各的樓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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